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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环境
港口与海运
厦门作为上海、香港连线中点的一个重要枢纽港口,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全球20大船公司均在厦门设点,带来大量干线班轮停靠,厦门港已挺进亚太干线港之列。全港累计开辟集装箱航线68条,航班密度达每月469班次,基本覆盖全球各主要港口,直达航线包括香港、日本、韩国、东南亚、澳洲、中南美、北美、欧洲、地中海、波斯湾、中东等重要港口。厦门港口基本情况
厦门港是国家一类港口,港区自然岸线30公里,最大水深达17米。全港现有泊位70个,其中10万吨以上泊位1个;万吨以上泊位23个;5千吨以上泊位2个;集装箱专用码头9个。
全国八大集装箱干线港之一,世界集装箱百强港前30强,中国第四个可接待第六代大型集装箱船舶的港口。2003年,厦门港货物吞吐量3403.88万吨,集装箱吞吐量233.11万标箱。
首批与台湾高雄港货运已直通试航,集装箱货运量达134万标箱。
航空与空运
厦门空港是华东地区仅次于上海的重要航空枢纽,目前已有 34家航空公司在厦经营,开通国内、国际航线91条,其中15条国际客货航线开往日本、韩国、东南亚、美国,2条航线开往港澳,74条国内航线连接大陆各主要城市。目前已开通厦门—澳门—台北一机航线。国际航线 :
厦门始发(10条): 东京、汉城、新加坡、吉隆坡、马尼拉、大阪、曼谷、雅加达、槟城、名古屋经停厦门(4条): 新加坡—厦门—芝加哥、北京—厦门—新加坡、北京—厦门—马尼拉、上海—厦门—吉隆坡
● 2003年,航空港旅客吞吐量为429.65万人次,在国内旅客吞吐量排名第10位;其中国际旅客吞吐量为97.03万人次,连续12年在国内的国际旅客吞吐量排列第4位。
●国家邮政总局已把厦门列为全国五大枢纽港之一,每天有邮件航班穿梭于厦门和上海之间,实现辐射全国的邮件交换。2003年,航空货邮吞吐量15.02万吨,在国内排名第8位。
● 机场有海关一级监管仓库,可提供提货、收货、报关、报验一条龙服务。
铁路运输
厦门站是华东地区的大站,有始发客车 12对,通过鹰厦铁路等与全国铁路网连接,覆盖华北、西南、华中、华东等地区。公路运输
高等级公路和福厦、厦漳泉高速公路连接国内各地。 有往返厦门—深圳—香港的集装箱运输车。供水
日供水能力 96.5万吨,水质优良,水质达标率为99.9%,可满足特区生产及生活用水需要。供电
厦门地区主要由省电网供电,本地区共有电厂三个。 其中,嵩屿电厂有二台 30万千瓦机组;杏林电厂有二台2.5万千瓦机组;永昌电厂有四台1.152万千瓦机组投产,城市供电可靠率达99.98%,电能质量达到了国家一流供电企业标准,完全能保证全市生产、生活各项用电。客户经向电业局申请,受电装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工程的高、低压用电,按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时间送电。供气
厦门可以生产和提供各种工业气体:以液体储罐和钢瓶集装体形式提供的氧气、氮气、氩气和二氧化碳;系列标准焊接气体和其它混合气体;用于医疗科研的高纯气体;氢气、乙炔、干冰;还有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等工用和民用气体。污水处理
厦门市现有六座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已达 50.9 万吨。 全年一级处理污水 7420 万立方米,二级处理污水 5790 万立方米,处理污泥 14.78 万吨,处理的水质合格率达 100%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 60.86%环保
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由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初步设计之前报市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需报市环保局审查。
建设项目试生产一个月前应向市环保局申请环保设施的预验收。在试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自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市环保局申请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金融服务
厦门金融业发达,可以提供各种优质、快捷、周到的金融服务。10家中资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中信实业银行厦门支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厦门市商业银行13家外资商业银行在厦门设有总行、分行或代表处、新联商业银行、香港集友银行 厦门分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 、新加坡大华银行 厦门分行 、渣打银行 厦门分行 、美国建东银行 厦门分行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 、里昂信贷银行 厦门分行 、香港东亚银行厦门分行、盘谷银行(大众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恒生银行厦门代表处、花旗银行厦门代表处、瑞穗实业银行厦门代表处、中外合资银行总部设在厦门 ——厦门国际银行
人民银行监管的金融服务网点460多个,证券经营机构12家,证券营业部23家
上市公司16家
外汇
外商投资企业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三十天内,应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领取《外汇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可自主决定向境内中资银行申请外汇贷款,也可自主决定向境外银行、企业、个人和境内外资银行借款。以上外汇借款若合同条款允许提前偿还,可以购汇提前偿还。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正式签订对外借款合同后 15 天内,持《外汇登记证》和借款合同正本等有关材料,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邮电与通讯
长途电话可直拨除极少数国家和地区以外的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国内所有城市。全市固定电话网络容量近 100万门,小灵通信道容量近60万个,固定电话用户超过81.54万户,小灵通用户超过48.87 万户,各类互联网用户超过31.5万户。
提供丰富的固定电话和小灵通增值业务。
已建成厦门电信宽带城域网。
可以通过 163、8163、ISDN等方式窄带接入互联网。
可以通过 DDN、ADSL、 光纤 +LAN等有线以及WLAN无线方式高速连接互联网。
提供光纤、帧中继、分组交换、 DDN、数字电路等数据通信方式。
提供 IDC 、声讯等信息服务。
人力资源
厦门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 7所高等院校和11所中等专业学校每年可为 企业输送 6000名以上各种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库约有专业人才 11万。
市人才服务中心每周举办二场人才招聘会,为企业招聘员工提供便利和服务。
对企业急需专业人才 , 市人才中心可组织赴全国各地招聘, 也可协助与有关高等院校联系, 或帮助办理登报招聘手续。
市政府鼓励优秀人才到本市安家落户,引进、调入大学本科以上专业人才、留学人员,具备落户的准入条件,均可办理户口迁入;引进、调入人才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随迁条件的,户口可迁入本市;已婚毕业研究生在厦报到落户后,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理在厦落户手续。
科研、教育与医疗
厦门有较为雄厚的科教基础,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占全市城市人口的 8.27%。全市有高等院校 7所,中等专业学校11所,普通中学66所,职业中学13所,科研机构120家。
建校已经 80多年的厦门大学是享誉海内外的全国综合类重点大学。
全市高新技术企业 211家,其中41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年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51.3%。
厦门有专门供外商子女就读的国际学校,设有幼儿园、小学和中学,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双语教学,由外籍教师任教。
厦门的医疗机构健全,各类卫生事业机构达757个,其中市级医院26家。此外,厦门还拥有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中心血站、眼科中心、心血管病研究中心、120急救网络等。
境外人士入出境手续
1、厦门口岸签注/签证
台湾居民
台湾居民到达高崎国际机场,未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申办一次入出境有效期限3个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持有6个月以上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申办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入出境签注。申请时须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台湾居民经金门乘船从厦门港和平客运码头入境,未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申办一次入出境有效期限 3个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时须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金马证。持有效期个月以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申办有效期3个月的一次入出境签注。 申请时须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台湾地区出入境证。
港、澳居民
港、澳居民未持《回乡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来大陆短期探亲或从事商贸活动的,入境时可申请办理3个月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申请时须提交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件。华侨
华侨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境,因证件逾期又来不及在外办妥延期手续的,入境时可凭上述证件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申请时须提交定居国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再入境证件。外国人
外国人因紧急事由来不及在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办签证的,凭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申请与入境事由相应的签证。其中,申请访问签证(“ F”签证)需提供授权单位或中国乡镇及以上地方政府或各类公司、企事业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电或各类交易会请柬;来厦旅游人员可办理在厦门停留5天的特区旅游签证。2、境外人士入境后的管理
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海外华侨,入境后临时在亲戚、朋友或自购房住宿,应当于24小时(农村72小时)内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手续。住宿在宾馆、饭店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外国人在华期间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未取得《外国人劳动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的,不得在华就业。
外国人、港、澳居民、海外华侨、台湾居民入境后,必须在签证、签注或证件的有效期内停留。因处理事务无法按时离境的,应当提前到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外国人办理“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签证”,只允许在厦门市范围内活动,时限 5天(从入境次日算起)。未在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加签手续的,不得离开厦门。
3、其它入出境便利举措
厦门投资办厂、工作、学习、经商、贸易或购置产业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1~5年有效的暂住加注、多次入出境签注。台湾居民因经商贸易活动,1年内5次入境厦门或来厦参加 “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对台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招商活动的,可以申请1年有效的多次入出境签注。在厦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外籍人员所属企业、或外商企业上年度出口创汇达1000万美元、或纳税达500万人民币,其所在企业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可以办理2~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及相同期限的多次入境有效的签证。